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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14日讯(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赵阳 孙冠群)咨询: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能否报销,有没有生育津贴?
答:。做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符合享受条件的,医疗费支付标准为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400元,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(含引产、死胎)900元。你可以在就诊的医院直接报销,只要提交病历、诊断书和出生证明即可。怀孕4个月以下的流产,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;怀孕4个月以上的流产(包括引产、分娩和死胎剔除),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。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结算后,生育津贴将按月自动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上。
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。[1)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节育手术的;(2)女职工在生育当月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满3个月(含异地转移时限,不含补缴时限)的,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;(3)女职工自当地参保缴费之日起,在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纳12个月的,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。[三)自当地参保缴费之日起,生育当月足额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,由医疗保障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。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的,从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的次月起按月发放。
咨询一下。糖尿病慢性病的类别是否可以改为 "两病"?如何更改?
答:。已办理糖尿病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,如当年未享受报销待遇,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终止糖尿病慢性病待遇,方可办理糖尿病 "两病";如当年已享受慢性病报销待遇,需等到下一年度再办理。
符合 "两病 "管理条件的参保居民,凭规范的门诊病历原件或有效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、检验报告,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 "两病"。办理登记和定点管理手续后,即可享受 "两病 "门诊用药保障待遇。
咨询一下。在外地申报就医后,未在外地医院联网结算,如何报销在外地住院的医疗费用?
答复:。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,未在国外医院联网结算的,出院后须由参保人或代理人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结算。[1)住院费用有效票据;(2)费用清单;(3)出院记录(诊断证明);(4)如为意外伤害,须提供病历复印件作为第三方赔付材料(或个人书面承诺);(5)患者签字确认的社保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(或中国银行结算账户存折)复印件。
经审核的费用明细清单不能准确反映治疗情况影响报销的,还应提供有效的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。